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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交警配备“便携式”电子眼

作者: 时间:2008-06-16

    近日,配有摄像头的新式录音笔在朝阳交通支队上岗。它在拍下交警执法过程外,还能充当电子眼,记录闯红灯等不易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这款录音笔分为两部分,其中形如MP3的部分有一个显示器,可以随时显示所录图像,拿在手中可录音;录音笔的摄像头可以卡在交警肩上。
 
    呼家楼交通队负责人表示,交通协管员已被取消“贴条”权限,新式录音笔正好可以帮忙,配合交警对乱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同时,对闯红灯、违法并线、加塞等一瞬即逝的违法行为的取证也可由这个录音笔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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