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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防工程设计规范

作者: 时间:2008-03-30

    本规范标准是银行营业网点安防工程施工标准,为了规范安防监控工程的施工质量。本标准是ga38《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的规定》的配套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安防工程设计提出了应该遵循的规范使不同的奉贤等级和保护级别有不同的技术防范要求,并局有可操作性。

本标准没有相同的国际标准,主要参考英国标准bs47.7《大楼入侵报警系统》和美国标准ul681《商业及银行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和分类》结合国内银行营业场所安防工程设计和施工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防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而局、公安第三研究所、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左鹰、汪广杰、曹智、刘玉成、李瑞泉、鲍世隆、刘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银行营业场所安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

security and alarm 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 for banking business plac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营业场所安防工程设计规范。是设计,审查银行营业场所安防工程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营业场所和其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的安防工程。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a 38-92 银行营业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4-94 安防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b 7401-87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10408.1-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2663-90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a/t 74-94 安防工程程序与要求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处置预案processing schedule

 预先设置的处理各种报警情况的方案。

3.2 信息卡 information card

 贮存有关信息资料的硬质卡片,如:磁条卡、威根卡、条码卡、红外卡、智慧卡等。

3.3 盲区 blind zone

  在警戒范围内,探测器未能探测到的区域。

4、工程勘察

4.1勘察内容

4.1.1 现场勘察内容是工程设计的基础和依据,勘察内容与要求如下:

a)按照ga 38-92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依据用户对房屋的安排使用情况,确定一号区、二号区、三号区的具体区域和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标注清楚;

b)对重点保卫部位的所有出入口的位置、门洞尺寸、用途、数量、重要程度、要进行勘察记录;

c)勘察确定营业场所外围警戒边界,测量周界长度,确定周界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记录四周交通和房屋状态,根据实际地形、地物提示周界警戒线的基本防护形式;

d)勘察确定防护区域内的所有窗,包括天窗,并记录外形尺寸;

e)勘察摄像机的位置,要进行现场模拟试验,一天的光照变化和夜间可能提供的光照度情况要进行记录,监视范围和图像质量符合要求,方要作为预定安装位置;

f)对防护目标部位,应测量其附近产生的有规律发生 的电磁波辐射强度,对无线电干扰强度高的区域要进行记录;

g)调查一年中工和现场的温度、湿度、风、雨、雾、雷电变化情况和持续时间(以当地气象资料为准);

h)各种探测装置的安装位置要进行实地勘察,进行现场模拟试验,符合监控范围要求,方可作为预定安装位置。对安装高度、出口线的基本位置应标记在平面上面;

i)了解有关社情和以往发生的有关案件;

j)其他需要勘察的内容。

4.1.2 建设中的营业场所,可依据建筑图纸完成初步勘察,土建完成后进一步完善勘察工作。

4.2 勘察记录

4.2.1 勘察后要按ga/t 75的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绘制以下工作图,图上标明有关尺寸,图形符号应按ga/t   74的规定绘制。

a) 一号区、二号区、三号区的区域划分平面图。

b)出入口、窗的位置和地下通道的走向平面图。

c)摄象机、探测器、报警照明灯等各种器材的数量和安装位置平面图。

d)管线走向、出线口平面图。

e)中心控制平面布置图以及控制管线进出位置图

f)光照度变化、电磁波辐射强度数据表。

g)系统方框图。

4.2.2勘察后应填写勘察记录,勘察记录应作为正式文件存档,并有甲乙双方技术负责人签字。

5各级防护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5.1四级防护工程

a)营业场所的门窗应安装开关式报警装置或其他报警装置。

b)营业室应设置手动、脚挑式和无线遥控紧急报警装置及联防警铃。报警装置数量可根据营业室的大小设定,一般不少于四个。连防警铃拟安装于营业室大门外的墙上。警铃声级,室外应大于100db(a),室内应大于80db(a)。报警信号同时送至值班室或接警单位。

c)报警控制设备应留有能与区域性报警网络联网的通讯接口。

d)营业柜台应设防弹防护装置。

5.2三级防护工程

a)一号区的门窗应安装开关式报警装置或其他报警装置。

b)二号区的门窗应安装开关式报警装置,同时需安装入侵探测器。

c)三号区的门窗通风孔应安装开关式报警器,对进入营业室的通道安装入侵探测器。

d)中心控制设备应有现场声音复核或录音功能。

e)对自动款装置,应采取实体防护,并设报警装置,有条件时可设电视监控。

f)系统应有与公安接警台联网和联络通讯的功能。

g)其余与5。1相同。

5.3二级防护工程

a)一号区的入口、窗、天棚应使用报警装置进行防护,有独立中心控制室的营业场所的守库室、应安装摄象机、实施电视监控。中心控制室、守库室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b)二号区的营业厅(室)、现金柜台应安装摄象机、实施电视监控。有条件的对进入中心控制室的通道也可安装摄象机,实施电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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